加盟商单方解除加盟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2022-01-08发布者:封华清律师团队

封律师,加盟商单方解除加盟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如果加盟商在签订了合同不久,以法定的冷静期为理由,要求品牌方退回加盟费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但如果加盟商的在正式解约之前,品牌方已经为加盟商提供了服务,品牌商的损失可能需要由加盟商来承担,我最近就有一个案件,当事人提出解约的时间虽然也比较短,只有20天,还在冷静期内,但是品牌方在签约之后第二天,就给加盟商发了一份装修图纸,最后法院酌情判决扣除品牌方成本2000块,剩余96800元的加盟费由品牌方退回给我的当事人。

那如果加盟合同约定了百分之40 50 甚至更高比例的违约金,是无效约定吗?

对,就是无效约定,因为加盟商基于冷静期的理由要求加盟维权,是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法定解除权的效力高于合同的约定,如果解约行为并没有给品牌方造成损失,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