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是经销合同 加盟费可以退?
2021-08-20发布者:封华清律师团队

这两天遇到几个加盟商,和品牌方签了一份《经销合同》,而不是《加盟合同》或者《特许经营合同》,这种情况还能不能适用加盟合同的冷静期条款退回加盟费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判定合同的性质要看合同的实际内容而不是合同的名称,经销合同的本质属于买卖合同,而加盟合同的本质是,经营资源授权的合同,加盟合同的特点是,品牌方把自己的品牌商标或者其他经营资源授权给某个人,限制加盟商在特定时间和限定的区域进行经营使用,而经销合同或者买卖合同是不会限制销售或者经营的期限和区域的,经营合同的目的是以销售货物为目的,加盟合同是以授权为目的,所以不管你和品牌方签的合同名称是什么,只要合同内容是含有自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结束以及只授权在特定的区域经营的,就可以判定为加盟合同,仍然是可以适用加盟合同的冷静期原则,要求品牌方退回加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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